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☆【星學子多元星學制】專業兒童舞蹈課程體系
課程介紹
★兒童舞蹈教學
☆兒童舞蹈藝術教育創新教學學習制度:「星學子多元星學制」
舞蹈專業課程+藝術多元課程+藝術創意活動
☆何謂「星學子多元星學制」?
就是舞蹈專業課程為核心,創意研發以舞蹈屬性延伸發展
多元學習的課程制度,透過學習跑道系統的學習模式及明晰的
獎勵積分制度,達到專業能力的升級,及『以人為本美學教育』
的新創課程體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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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報名中心
基隆總部
七堵中心
武崙中心
汐止中心
永春中心
2. 付款方式
基隆總部臨櫃付款
七堵中心臨櫃付款
武崙中心臨櫃付款
汐止中心臨櫃付款
永春中心臨櫃付款
匯款
銀行別:彰化銀行基隆分行 戶名:星學子國際文教事業有限公司 帳號:4108-86-890898-00(匯款單請回傳02-2425-2773)
4. 附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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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銷售規定及注意事項
感謝您向 明日之星總管理處 訂購活動,為維護您的權益,請仔細閱讀下述說明
(一)報名活動規定及注意事項。
1.係由網際網路報名活動,請確實核對您報名內容.
2.報名名額保留七日請於七日內完成報名匯款(匯款單回傳02-24252773)七日未匯款名額將被釋出.
3.報名之後恕不退費.因個人因素取消者依照退款政策辦理退費.
(二)退款政策如下:
1.學生於開課日前第六十日以前提出退費申請者,補習班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九十五,惟補習班所收取之百分之五部分超過新臺幣壹仟元者之部分,仍應退還。
2.學生於開課日前第五十九日至第八日提出退費申請者,補習班 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, 百分之九十。
3.學生於開課日前第七日至第一日提出退費申請者,補習班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 八十。
4.學生於實際開課日期起第二日(或次)上課前(不含當次)提出退費申請者,補習班應退還當期開班約 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七十。
5.學生於實際開課日期起第二日(或次)上課後且未逾全期(或總課程時數)三分之ㄧ期間內提出退費 申請,補習班應退還約定繳納費用百分之五十。
6.學生於實際開課期間已逾全期(或總課程時數)三分之ㄧ者,補習班所收取之當期費用得全數不予退 還。補習班招收學生違反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收費超過一學期者,該學期部分適用前項規定退費,其餘所收費用應全額退還。 第一項約定繳納費用總額,不得扣除補習班訂定之報名費、訂位金或其他收費項目。補習班所收取之代辦費應全額退還。但已購置成品者,發給成品
若您同意上述說明,按下同意鍵,即可送出報名單。